常年期第二十七周星期五
迦拉达书 3:7-14
圣咏 111[110]:1-2,3-4,5-6
路加福音 11:15-26
大多数人都不喜欢受规矩束缚,但如果人的生活没有规矩作为规范,人会不知所措,无所适从;这是一个矛盾现象。事实,有人的社会就有法律。犹太人的法律有六百多条,耶稣却说法律只有两条:「全心、全灵、全力、全意爱上主;并爱近人如你自己」(路10:27-28)。
法律有它的价值,它提供一个方便人分辨对错的准则。由于大部分人都需要遵守这些准则,所以法律规范了生活。如果人过分看重法律的表面字眼,而忽略法律背后的精神或意义,这样,法律不但不能助人成长,更会成为绊脚石。
保禄宗徒在迦拉达书提醒信众的,就是这一点:不是法律使人成全,而是法律背后的天主。此乃耶稣「爱主爱人」这两条法律所强调的。耶稣曾说过,祂来不是为废除法律,而是为成全(玛5:17)。在爱主爱人的原则下,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反省规矩条文背后的精神,解读时代征兆,以适合时宜的举措答复社会的问题和需要。
天父,求祢赐给我们守法的智慧,好明智地自由地,活出爱主爱人的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