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活期第六主日
宗徒大事录 8:5-8,14-17
圣咏 66[65]:1-3,4-5,6-7,16,20
伯多禄前书 3:15-18
若望福音 14:15-21
我们既在心内尊崇基督为主,理应为祂的爱作见证。为基督作证,不但要用言语,更要以整个生活,来传扬受难而复活的基督所揭示的天主的爱。当我们与天主的爱相遇,也应把祂的爱引进到别人的生活里。撒玛黎雅人的皈依,正是天主的爱最具体的证明。皈依不是内心短暂时间的活动,而是持久性的态度,一种心灵状态,需要祈求圣神的启迪;皈依也不是一劳永逸就能实现的精神革新,而是一个接受福音转化的历程,一整套的生活方式,需要真理之神的带领,不断地去发现爱,恒心地去实践爱。
无论因行善而受苦,或因作恶而受苦,我们仍可以呼求圣神的助佑。祂是护慰者,是祈祷的生命气息。无论我们在那里祈祷,圣神就临在那里。祂从内心引导着我们,亲自以无可言喻的叹息,代我们转求。
主,祢应受赞美,因为祢从未拒绝我的哀恳,也从来没有从我身上撤回祢的慈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