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6月12日

常年期第十周星期三

列王纪上 18:20-39

圣咏 16[15]:1-2,4,5,8,11

玛窦福音 5:17-19

耶稣说:我来不是为废除法律,而是为成全(玛5:17)。爱不谋己益,而是常顾及他人。圣保禄宗徒在斐理伯书2:4-8教导我们:「各人不可只顾自己的事,也该顾及别人的事。你们该怀有基督耶稣所怀有的心情:祂虽具有天主的形体,并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,为应当把持不舍的,却使自己空虚,取了奴仆的形体,与人相似,形状也一见如人;祂贬抑自己,听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

因此,法律的核心是爱德,我们要爱我们的近人如自己一样。耶稣到来,就是要给我们诉说这一点:祂生于法律之下,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赎出来,以获得义子义女的名分(迦4:4-5)。「爱不加害于人,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」(罗13:10);爱德让法律找到意义。法律使我们变得谦卑,谦卑地为他人而活,而这份谦卑,让我们爱得更深。

主,祢是一位爱者,法律的满全。求祢使我们像祢一样,为他人的益处而爱得更深,更谦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