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十周星期三
格林多后书 3:4-11
圣咏 99[98]:5,6,7,8,9
玛窦福音 5:17-19
耶稣来,不是为废除法律,而是为成全,为使我们透过遵守法律,使生命活得更加圆满。祂强调的,不只是遵守法律的行为,更重要的,是法律背后的精神,那就是爱。
严守法律,照顾穷人和弱小者当然重要,但如果没有爱,我们甚么也不算。圣女小德兰鼓励我们,就算没有机会立一些伟大的善功,也要悄悄地做些小事来帮助他人。她也告诉我们:「耶稣教导我做一切只出于爱。祂不看我不完善的工作,而只看我的善意。」圣德兰修女也训勉我们去爱那些最贴近我们身边的人,我们家里的人,然后再将爱播到任何需要我们的人身上。她也提醒我们,不需要做出大事来表现对天主与邻人的爱,只要在一举一动中注入强烈的爱,便会使我们做的事在天主眼中变得美丽。
但要注意,爱源于天主。我们不是凭自己的能力,而是借着基督,纔敢在天主前这样自信。
主,祢训示了我们,也先爱了我们。请祢帮助我们,仰赖祢的爱,守好祢的诫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