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二十周星期三
民长纪 9:6-15
圣咏 21[20]:2-3,4-5,6-7
玛窦福音 20:1-16
耶稣讲这个雇工的比喻,是响应那些反对祂和税吏、罪人交往的法律主义者;因为就连当时的一些犹太裔基督徒也不明白,为甚么后来加入的外邦人,有资格和他们在教会中享同样的地位。
耶稣时代的法律主义,对于天人关系的解释,乃基于人的功德(特别是守法律规条)和天主应当给予的报酬。耶稣却指出:人和天父之间的关系,建立在爱情之上。天主不重视人的功德,而是看重人的需要。谁能得到祂的爱呢?是那些有需要的人,而不是那些堪当、配得上或有条件的人。
耶稣用这个比喻来教导我们,天主的慷慨不会使祂变得不公义,相反,天主以爱把公义完全提升,因为问题不是关于分配是否均匀(公义),而是对天主因爱而施的慷慨是否感激。
老实说,如果天主要和我们算账,有谁还能在祂面前站立得住?这比喻告诉我们,人所接受的是一份恩赐,是人人都当不起接受的一份礼物,但天主却一视同仁地赠给每一个人!
主!请祢帮助我常常怀念祢的恩德,并赐我一颗好像祢一样慷慨的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