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十八周星期五
申命纪 4:32-40
圣咏 77[76]:12-13,14-15,16,21
玛窦福音 16:24-28
梅瑟在申命纪中的这段话,包含着旧约整个申命纪传统的核心思想:首先,只有雅威是唯一真神;其次,天主是因为爱,才拣选了以色列,并拯救了他们;最后,只有遵守天主的诫命,以色列才能生存,得享幸福。天主的爱与诫命,不可分开来看待;事实上,诫命正是天主爱的恩赐,因为那是幸福与生命之道。而天主之所以是应该崇拜的唯一真神,首先是因为只有天主爱和解救了以色列。除了那以大能和仁慈爱我们的主之外,又该相信和崇拜谁呢?
在新约里,那成全法律,即幸福与生命之道的,不再是其他的法律,而是耶稣基督本人及其整个生命的形态 — 爱;祂本身就是道路、生命、真理和真福。从此,跟随基督就是对遵守法律的成全。这同时也意味着抛弃一切与生命、爱和真理相反的内在或外在的东西,而它们有可能就是我们所把持的「自己」。如此的自我舍弃与跟随基督并不容易,会是「十字架」。生命与真福,有时是在痛苦中达成的。所以,我们要向基督祈求跟随祂的勇气与力量。
主基督,求祢赐给我们跟随祢的勇气和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