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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9日

常年期第二十五周星期一

箴言 3:27-34

圣咏 15[14]:2-3,3-4,5

路加福音 8:16-18

每一位耶稣的门徒都是一盏灯,都应散发出主爱的光芒,并照亮这个黑暗的世界。这里我们需要澄清一个主次关系:我们只是一盏灯,真正使灯发光的,是耶稣的生命。如果我们能让耶稣的怜悯、慈悲、爱和宽恕,进入我们的生命,我们就是为主发光发热的灯。今天的福音告诉我们,灯要「放在灯台上,为叫进来的人看见光明」。当我们自己被耶稣的生命点燃时,我们才能把这光带给周边的兄弟姐妹,让更多的人因着我们身上的光,感受到耶稣的临在和治愈。

一个充满基督之光的人,必定是一个「行为正直,作事公平,从自己心里说诚实话的人」(咏15:2)。这样的人在天主那里是透明的,在他们内没有隐藏的邪恶之事或私密的诡计,因为一切的罪恶和黑暗都逃不过基督的光照。

我们蒙受耶稣召叫的人,都需要成为携带基督之光的灯,来驱散黑暗,并照亮他人。

主,祢是我们永恒的光明,请照亮我们,并照亮这个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