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二十三周星期一
格林多前书 5:1-8
圣咏 5:5-6,7,12
路加福音 6:6-11
在一个社群中生活,为了维持一定的秩序,每个人都要遵守一些规矩。主耶稣生长在犹太人的族群,自然对安息日的规范了然于胸。那么为何主耶稣仍冒着生命危险明知故犯?难道主耶稣是为了立下一个打破法律约束的榜样吗?不!立法的原意是帮助人达到某程度的善,但是假如拘泥于法规而忘了立法的初心,再好的法律恐怕也会成为剥削弱势的工具。
主耶稣明白地展现祂的权威,祂的所作所为并不是要违法,而是因为祂所坚持的「善」高于人所立的法律。安息日的法律原本是要人保留这一个被天主祝圣的日子来与主相遇,不要为生活奔波劳碌。天主是慈爱的,祂絶不会眼见祂的儿女受苦而不伸出援手。只有在表面上守法的人,才会缺乏对自己受苦弟兄姐妹的怜悯。
在默观今天的福音时,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体会天主的爱和怜悯是何等的广阔高深;自己又该如何避免变成麻木不仁。
主耶稣,感谢祢以生命教导我们,请祢给我们恩宠,使我们能够效法祢勇敢地为更大的善奉献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