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二十四周星期四
格林多前书 15:1-11
圣咏 118[117]:1-2,16-17,28
路加福音 7:36-50
人贵乎有自知之明。在今天选读的经文中,我们见识了甚么是在主前的自知。那位请耶稣到家中吃饭的法利塞人,怎也没料到一位不速之客,会给他上了最生动的一课。一名城中的罪妇,急速来到主的面前,用她的行动表明自己是个罪人,并以她独特的方式向主示爱。目睹这一切的法利塞人,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主的高傲,还在心里判断来到主前,显示谦卑之爱的罪妇。耶稣与他的对话,将这一切揭穿。原来,在主前最大的明智,就是仿效这位妇人。以主人的姿态把耶稣请到家中的方式是不可取的,因为,只有祂才是真正的主人。
保禄在认识主的路上,属于后知后觉,但却拥有后来居上的风范。他宣认耶稣是他的生命之主,并为福音两肋插刀。可是,他却谦卑地自认「像个流产儿」,因为他知道在主的面前,他是多么的不堪。
主,让我们今天来到祢前,努力效法保禄和那位罪妇,用自己的方式,表明跟祢的主仆关系,谦诚地让祢做我们的生命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