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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3日

常年期第二十二周星期二

教宗圣额我略一世(圣师)(纪念)

格林多前书 2:10-16

圣咏 145[144]:8-9,10-11,12-13,13-14

路加福音 4:31-37

今天福音两次提到民众惊讶于耶稣的权威,分别是在不同事情上表现出的权威:第一个是耶稣的教训,第二个是祂驱魔的能力;前者是话语,后者是行动。权威与权力不同,权力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,而权威是别人信服的影响力。所以,有权力的不一定有权威。一个人能有权威,或者说一个人在别人眼中值得信服,首先是因为他的言行是高尚的,其次是因为他言行一致;只有言行一致的人,才有诚信和值得信服。

民众觉得耶稣有权威,就是由于这两个原因。首先,祂言行一致,因为一方面,祂所讲的福音就体现在祂的生活上;另一方面,祂的言语具有「使动性」,即具有行动的效力,比如当祂对魔鬼说「出去」时,魔鬼就应声离开。其次,耶稣的言行是高尚的,因为祂说话行事,只遵从圣神的引导和依靠真正的「权威」—天父(参若10:38; 12:49)。在保禄看来,基督徒宣讲的福音是有权威的,因为那是基督徒在圣神内所领受的属神的事,是天主的奥秘。

天主啊!愿我们的言行,表现出与祢的奥秘相一致的权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