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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0日

常年期第三十周星期一

罗马书 8:12-17

圣咏 68[67]:2,4,6-7,20-21

路加福音 13:10-17

「只要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,也必要与他一同受光荣」(罗8:17);保禄藉此响应耶稣邀请我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祂,与祂同为继承人的呼召。耶稣的复活,说明默西亚必须受苦,然后进入祂的光荣。这种关于受苦与十字架的言论,令很多人不安,甚至意志消沉,因为无人想受皮肉之苦。我们害怕生病,特别是身体备受磨难的重病。但耶稣从来没有说过十字架等同肉身的痛苦。为大部分的我们来说,十字架另有所指。在物欲主义膨胀的世界中,要在宗教信仰上站稳,需要有成熟的人格、坚定的信德。所以,十字架更常指谓:永远保存希望及一颗恒常向天主开放的心。

圣咏作者说:「义人要在天主面前踊跃欢乐,他们也必在愉快之中加倍喜悦」,这并不是在宣示效忠天主的人,不用受苦。耶稣从来没有许下如此不实的诺言。神慰不在于全无痛苦或困难,而是在于耶稣的许诺:通过痛苦我们得到净化,得以进入光荣,进入祂复活的光荣。

主耶稣,请引领我们更深入洞悉「祢在我们中,作了我们得光荣的希望」这个奥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