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十五主日
亚毛斯先知书 7:12-15
圣咏 85[84]:9-10,12,13-14
厄弗所书 1:3-14
马尔谷福音 6:7-13
亚毛斯先知很清楚是天主召叫了他。他说:「我原来不是先知……但是,上主正在我赶羊时提了我来。」所以,召叫首先不是赋予任务,而是一个相遇;之后才是要履行的使命。在读经二,圣保禄提醒我们:我们是「在基督内」蒙召的,而基督就是我们的榜样。再者,爱是耶稣对我们启示的核心,所以也是先知的职分。天主召叫我们,愿将恩宠赐给我们,接受与否,由人自决。所以,圣召是恩宠,不是我们的功劳。
福音中,耶稣教我们要做一个很自由的门徒,传福音时依仗的,唯独是天主;天主自会照顾一切。耶稣要求门徒们怀着神贫的精神出外传教:「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么也不要带……却要穿鞋」。玛窦和路加福音,甚至说连棍杖都不需要带,鞋也不用穿。自由的程度,更见远大。随后描述的,都是有关门徒的自由精神:如果没有人接待,就自由地离开。
天主,让我与祢相遇,明白祢对我的召叫,并能自由地履行祢授予的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