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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

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

申命纪 6:2-6

圣咏 18[17]:2-4,47,51

希伯来书 7:23-28

马尔谷福音 12:28-34

在耶稣时代,犹太法令已达到613条之多。人们不可能全部记着和实行,只能选择遵守更为重要的。但哪些是更重要的呢?这是困扰当时的犹太人的一个问题。所以那位经师问耶稣:「一切诫命中,哪一条是第一条呢?」即哪一条是最重要的呢?今天的第一篇读经,就是耶稣所引用的申命纪对「第一条」诫命的概括,它以「以色列,你要听!」(Shema Israel)开头。在犹太思想中,「听」不只是聆听和理解的内在活动,也是「听从」,即在行动中服从。所以,钦崇唯一的真天主,意味着「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」地爱祂。

怎样具体地爱天主呢?耶稣给出的「第二条」诫命就是答案。后来耶稣用新诫命 — 彼此相亲相爱 — 把这两条最大诫命合而为一了,它突出了新约之法的天、人、我的三角关系,其连接点就是「如同我爱了你们」。我们可这样表述这层关系:因为基督爱了我,且以同样的爱爱着别人,所以我也应该以基督爱我的方式爱别人。

主,请使我们能忠实地履行祢的新诫命,好让世人认出我们是祢的门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