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诞庆期第六日(星期一)
若望一书 2:12-17
圣咏 96[95]:7-8,8-9,10
路加福音 2:36-40
路加在福音开首的第一、二章,描述耶稣的家人:若瑟和玛利亚,是守法的人。他们遵守民法,也遵守天主透过梅瑟所颁布的宗教法律。
福音对耶稣儿时的记录,也可视作耶稣本人的事。于是,耶稣也是个守法的人。祂遵守了民法,也遵守了宗教法律。若祂偶尔看似不守安息日,无非是要重整事情的重要性。法律的存在无非是为着一个团体或一个社会的益处。追求实现这个益处,有时需要看远一点,要看法律背后的精神,以满全立法的目的,而非单看法律的字面意。社会无须害怕基督徒,正如基督徒无须害怕生活在一个由公义的人,在拟定的法律架构下,公义地管治的社会。
主耶稣,祢派遣我们做地上的盐,世界的光。求祢俯允我们的祈祷:让我们的信仰帮助我们做良好的公民,与所有分享同一人性尊严的人,情同手足。